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 通讯员 冯宇睿)一般情况下,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要承担全责,但在高速公路上则不尽然。近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通报了一起追尾事故的情况,在这起事故中,前车因随意变道引发追尾,被认定负全部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通讯员 曾奇高速公路上,一辆小车突然向左变道,结果被后方车辆追尾,11月6日,该车女司机来到湖北高速交警蔡甸大队接受处理时,承认自己没有注意后方车辆,高速交警以其变更车道影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2021-06-02 08:33:56 5月18时上午9时21分许,滨州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在长深高速主线滨州收费站出口附近,一辆黑色小轿车因错过高速出口,减速实线变道,导致后方一辆白色厢货紧急刹车,因车速过快,发生追尾事故,指挥中心立
6月8日中午11时许,逸仙高架往宝山方向转S20外环高速往虹桥枢纽方向匝道内,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其中一辆事故车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事故可能由故意别车引发。根据一网友发布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时该网友沿逸仙高架由南往北的3号车道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