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近日,一则“男子相亲后给女方34万彩礼,女方冷暴力逼迫退婚”的网传视频引发关注。5月8日中午,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当事男方魏先生26岁,2023年3月,他与山东邻县的马女士订婚,并给女方34万彩礼。
大林和小丽订婚时,大林向小丽家给付彩礼10万元。后二人因置办婚礼等事宜产生矛盾,大林悔婚,想要回彩礼,小丽以彩礼已用于筹备婚礼花销和偿还母亲债务为由,拒绝返还。这笔彩礼小丽需要退还吗?——小丽应当退还。
来源:重庆万州法院 在我国给付彩礼是民间约定俗成的婚嫁习俗,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给付彩礼是以将来男女双方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彩礼实质上属于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如果订婚后男方悔婚,女方需要退还彩礼吗?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退还彩礼纠纷案,给出了答案。
记者 刘一诺举办了订婚仪式,后又因琐事纠纷分手,那么订婚仪式上给出去的彩礼、首饰怎么办?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秦风和景芳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二人短暂相处后按照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秦风给对方彩礼礼金3.
男女双方订婚,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后没有结成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2022年8月,李某与韩某经人介绍相识后迅速陷入爱河,于2023年1月30日订立婚约。按照当地习俗,李某给付韩某人民币48888元、金戒指一枚、红包3000元、8件礼包(价值9000元)作为彩礼。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平衡双方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8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彩礼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予以规范,自2月1日起施行。要点如下↓↓↓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有何区别?
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7月,段家镇甲村村民李某的儿子通过杨某为媒与乙村村民雷某之女订婚,并按照当地农村风俗习惯,男方给付女方定亲彩礼10000元,之后又通过媒人杨某送给女方价值8500元的首饰衣服等,今年5月,男方因突发意外导致背负巨额债务,女方反悔不同意这门婚事,要求取消婚约,男方遂要求女方退还所送全部彩礼,女方拒绝归还,双方经媒人杨某多次沟通无果,李某遂来到段家司法所申请调解。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较短等情况,无法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返还成为难点。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结个婚,感觉整个家都被掏空了。”这是人们对高额彩礼的调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关注。其中指出,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否意味着“禁止彩礼”?
央广网北京8月29日消息(记者费权)8月26日,山东济宁梁山县一位母亲通过社交平台反映:去年4月份,她的儿子与同县城一女子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并向女方支付了38万元的彩礼,后双方因各种原因,决定解除婚约,女方家庭仅归还2万元,拒绝返还剩余钱款。那么,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