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租用别人器材却不支付租赁费,对方要求返还,还以内部账目没结清为由拒付。红桥法院判决耍赖的传媒公司向原告支付欠款15万余元。原告是北京一家影视公司,被告则是天津某传媒公司。被告因拍摄纪录片“某某故事”,自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间,向原告租赁摄像机等拍摄器材。
就“千万元寻狗启事”一事,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7月11日傍晚通报称,该寻狗启事系某传媒公司法人杨某冰所杜撰,其后公益人士马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扩散,而杨某冰其后又指使朋友王某联系媒体发布“狗已在警方协助下找到”等不实信息。
出租房屋签完合同还没有一个月房子失了火损失超160万收藏的古玩字画也毁于一旦这个责任谁来担?案情回顾2020年12月,薛先生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自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房子出租给该公司,租期为5年。签完合同还没有一个月,凌晨4点多,该房子发生了火灾。
每经AI快讯,2月6日,光线传媒披露股票交易异动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出品、发行的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已于1月29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目前正在热映中。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