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州公证处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以“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服务措施,书写公证为民“大文章”,收到群众锦旗、表扬信20件,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公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李婉舒 青岛报道近日,李沧公证处针对群众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存在证明难、环节多、来回跑等问题,采取“组合式、一站式”服务模式和团队化办公,有效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赞誉。
今年4月中旬,3位老人持一份继承公证书来到泉城公证处咨询,称泉城公证处于1988年为他们的姥姥姥爷办理了位于经四路的一套房屋的继承公证,但是当年办理完继承公证手续后,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现在房屋面临征收,原继承公证书中的12名继承人已有7人去世,公证手续究竟该怎么办?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公证书是必不可少的凭证,但很多人并不了解公证书到底有何用。据电信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配偶过世,另一方需要办理过户,直接带上死亡证明和结婚证等材料即可,可如果涉及子女与去世父母之间的过户,就需要携带公证书。
“公证费真的只要10块钱吗?我以为是我听错了?”近日,家住天元区马家河镇的黄女士因父亲去世,遗留了830元的存款,为了取出存款,她前往市国信公证处咨询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事宜。值班公证员接到申请后,仔细询问了黄女士家庭情况。
“我爷爷的老房子拆迁至今30年了,我们终于可以办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了。”年过七旬的廖女士和特地从国外返穗的妹妹、妹夫手持广州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感叹道。廖女士原系荔湾区文昌北路的老居民,她的祖屋是爷爷遗留并登记在9名子女名下。1994年,廖女士等亲属配合拆迁,搬离祖屋。
所谓继承权公证,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继承开始之后,全体继承人对遗嘱/法定继承/受遗赠的内容进行认可,共同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对各个继承人的继承权及合法性进行确认,并出具公证书,为实现被继承人遗产所有权的顺利转移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一提到继承遗产,大家心情应该都挺复杂,不光是心情,流程也挺复杂。在烟台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李淑琴说:“老太婆都能来办这个事了,要是以前那么复杂,上了岁数的人,走这些部门很麻烦的,现在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来源:【西安日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因为其中一项证明材料获取难度大而“卡”住整个办理程序的情况。日前记者获悉,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西安市公证处对一些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实行“先承诺后补充”措施。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切实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难”问题,广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并进一步明确适用情形,以“信用办”破解“证明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证手续,只为打通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的痛点、堵点,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题,进一步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