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人类肯定不会像动物那样极端,相对于动物来说,人类的确有更多的、超越基因的“群体选择”迹象,但究其本质,人类的种种思维和行为,并没有完全脱离动物的范畴,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演变,与动物世界并无本质区别。
丛林法则里处处充满了野蛮,和对人尊严的肆意践踏,可以说,现代社会法律的光芒在这里也黯淡无光。在不断完善的法律框架下,让每一个人享受公平带来的发展进步红利,这不是虚幻的乌托邦世界,这是现代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丛林法则”的概念源自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据达尔文观察,在自然界中,那些最能适应环境、最能有效利用资源的生物将会生存下来并繁衍后代。而那些不能适应环境、不能有效利用资源的生物,将会被淘汰。丛林法则有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属性。
微软公司应当从这次诉讼中吸取教训,改进其经营与管理的作风,而不是奉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而随着社会竞争范围和竞争规模的扩大,丛林法则”也渗透到了体育、教育、科技、艺术等领域,甚至爱情、婚姻、择业、就业等也无不需要遵循“丛林法则”。
人类个体之间也有强弱之分对吧?(当然,这个强弱不是单指体魄,指的是综合实力)且没有人不想当强者。那么人类个体的强弱如何形成的呢?如果你自认为不是弱者,能否分享一下,自己由弱到强的过程,十分期待你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