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7月21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新版《指南》删除了公立医疗机构的用药数量(三级综合1500种/二级综合1200种/其他600种)的限制。
4月17日,北京市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取消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推动建立医疗机构药事会规范化流程,国谈药目录公布后一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全年药事会召开不少于4次,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节目,今天咱们来一起关注一下医保方面的新消息,最近广东省发布了一则新的通知,将要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这是广东省在积极的响应目前医疗改革的相关政策而发布的新通知,那么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对于我们普通人看病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北京、上海两地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自2023年起,广东、四川、山东济南等省市已经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取消医疗机构用药数量限制。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华通讯员 彭福祥图/视觉中国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指南》),7月26日该通告公开意见征集结束,业内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有了这个《管理指南》,各级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需要扩充药品目录,不再限制
例如广东在 2012 版《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中的限制性内容:「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 1500 种,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 1200 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 1000 种,二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 800 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 600 种」。
现在去医院买药,都是一些长期服用的药,最早你不想多开,医生都会多给你开,现在是你想多开也不行,最多只能一盒,您怎么看?同时针对现在各大医院新出现的院内便民药房,想买多少买多少,但是不给你参加医保报销,您又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