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舆论的地方在于,结婚3年的夫妻诉讼离婚,妻子提出因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要求丈夫按每月5000元标准补偿自己19万元,最后法院支持妻子一方家务劳动赔偿的诉求,不过判定的补偿额为1.5万。
视觉中国供图夫妻之间,如果一方在家务劳动中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价值所在。但这种价值如何用金钱去度量,一直是离婚时实际操作上的难题。近日,江苏镇江扬中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给出了亮眼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