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业内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示范条款》,面向合法合规的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获得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同意的疫苗生产企业推出。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荆州社会正文 来源: 湖北日报 时间:2020-07-19 08:38。湖北日报讯近日,湖北省疾控中心印发《2020-2022年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调查诊断结论或鉴定结论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及其他相关病例,受种者或受种者法定监护人、受种者法定继承人可在所属各县级疾控中心协助下,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据《香港经济日报》3月10日消息,富卫公布推出免费“疫苗副作用特别保障”,由2月8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的保障期内,任何富卫人寿个人保险计划保单的合格客户,接种疫苗后,产生受保的不良反应均可享受额外保障。
当地时间5月5日,泰国国家健康保险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根据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对现有的新冠疫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推出3项新的保险政策:1.为所有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严重副作用的泰国人赔付医疗费,包括: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最高赔付40万泰铢;
10月15日起,北京市442家流感疫苗预防接种门诊正式开始为市民提供接种服务。据了解,针对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的补偿机制,北京市卫计委目前正在调研引入商业保险,具体细则有望年底前出台。接种疫苗须遵医嘱,如遇疫苗接种异常现象,应及时就医。
武汉晚报讯19日,湖北省2020-2022年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项目启动会召开,这意味着在这三年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及其他相关病例,在疾控部门的协助下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受理理赔的是此次在政府招标中中标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24日讯(记者杨娟娟 通讯员吴宁)今年年初,一名男童接种疫苗后出现发热等症状,经异常反应专家诊断为偶合症,因患者参保了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充保险,7245.42元治疗费用得以全额补偿。
然而,一个医学上的共识是,不论疫苗的研发和生产如何科学规范,都无法避免低概率的异常反应。作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新纳入的一类疫苗,新冠疫苗在公益性、免费性上与免疫规划疫苗一致,但在接种自愿性上又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相似——即是一类独立的新型疫苗,无法直接套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所建立的异常反应补偿二元责任模式,故其潜在的补偿风险应由谁承担,是一道摆在学界面前的必答题!
省卫计委官网发布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联合制定的《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适用于在广东省范围内,接种第一类和已购买基础保险的第二类疫苗所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补偿。
出生后24小时内,当作为减毒活疫苗的卡介苗被注射到先天免疫缺陷的新生儿体内,却可能成为结核菌大量繁殖的源头,进入血液播散至全身引起播散性卡介苗病,严重甚至会造成残疾、危及生命。近日,来自湖南隆回县的秦华向澎湃公众服务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
上周,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收到线下消费类投诉增多,涉及买房时捆绑销售车位、黄牛占号抢兑贺岁币等问题。其中,来自浙江杭州的张先生反映他购买杭州上城区“叠映揽月轩”楼盘时,被捆绑销售两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