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及补差的通知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根据省人社厅等五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及差额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合肥市2019年的7月1日到2021年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合肥市公布的2018年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2019年到202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国家对缴费基数的统计口径进行调整,总体上是要调低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20%调整到16%,下调了4个百分点,这是全国都一样的。
大皖新闻讯近日,合肥人社局发布通知,定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安徽省2023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7044.38元,以此确定的2024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上限为21133元。对比安徽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6698.
原标题: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安徽日报讯(记者 朱卓)记者8月23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该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为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3月23日,合肥市调整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65.72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017.01元。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安徽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
各缴费单位: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要求,保持缴费方式稳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昨日,安徽省公布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