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S新媒体讯 谈恋爱没有结果也应该“好聚好散”。然而近期,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兰陵派出所却接到警情,小年轻恋爱不成分了手,临了还因为恋爱“经费”闹起了纠纷。3月19日,兰陵派出所接到报警,男子小陈和女子小吴谈婚论嫁时因为琐事决定分手。
情侣相互转账是常事,可一旦分手,很多情侣就会因“恨”生债,双方开始明“算账”,昔日的恩爱“账单”便被呈上法庭。那么,情侣恋爱期间的转账属于什么性质?分手后是否能主张返还?基本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甘某曾为情侣。
分手后,你会向前任追讨恋爱期间的花销吗?现实中,不少情侣在分手后经济上还是“剪不断、理还乱”有的甚至公开索要恋爱开支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恋爱分手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分手后前任频繁“花式追讨”恋爱期间大额花销算侵犯隐私权吗?
恋爱期间情侣往往会产生较多经济往来,但当感情不再,恋人转身变成陌路人时,恋爱期间的“借款”是否需要返还?情侣间“借款”是否构成借贷关系?近年来,因特殊关系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不少见。8月10日,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一起情侣借款纠纷案例。
红网衡阳9月10日讯(通讯员 余虹)9月9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何某提起公诉。何某利用假名字和假身份,从其女友周某处骗取现金76200元,而周某被骗的钱均系其挪用的公款。周某在被诈骗的同时也身负挪用资金案潜逃,不知所踪。
十年间,他按照小说里的情节自导自演,谎称投资失败、身患绝症,被迫到国外追债、身负重伤生命危在旦夕,从她处诈骗740余万元公款……27岁的宗某担任一家物业公司的会计,生活优渥的她刚刚从第一段婚姻走出来,期待有个温暖的家。
通过多年的案件积累,张荆总结,通常情况下,情侣间因经济往来对簿公堂时,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小额支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会被认定为赠与,在赠与人已经实际履行完赠与行为后,其不享有撤销权,故在结束恋爱关系后,赠与方无权要求受赠方返还。
为讨女友欢心,男子不惜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30余万元货款,最终亲手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近日,吴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方批准逮捕。女友花销大 男子入歧途吴某大专毕业后来到北京,2012年入职大兴一家大型不锈钢加工公司。
后来龙女士偿还不了债务,就告诉陈先生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卖给陈先生,9万欠款就当是房子首付,每个月陈先生再给龙女士转账4千就当是分期还款,陈先生也同意这个提议,每个月4千一直给到2022年,龙女士也没有过户房产的意思,陈先生就找龙女士要说法,告诉龙女士不想过户房产还钱也可以,借款9万后面每个月4千一共转账给了龙女士17万,而且这些钱款都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龙女士却把陈先生微信,电话拉黑,躲到她女儿哪里。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5日讯(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王维 谌青)“七夕”有人秀恩爱,也有人因爱生怨。今天,记者从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获悉,“七夕”当天该局接到一起报警,一男子因女友没有“如约”离婚,跑到女友家中讨说法,报警求助警方帮忙追回“恋爱经费”。
丈夫长期给前妻打钱虽说是给女儿的抚养费但眼看着转账金额越来越高还未经现任妻子同意真的能行吗?(图源网络 侵删)婚后丈夫给前妻大额转款现任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王强(化名)与刘菲(化名)曾是夫妻,育有一女。2011年1月,王强与刘菲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王小妮(化名)随刘菲共同生活。
近日,红星资本局又从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则职务侵占判决书上了解到,温氏股份全资子公司芜湖温氏畜牧的出纳通过收取公司客户、养户及员工现金二部缴存公司账户等方式,在短短3年8个月的时间里侵占资金高达1200余万元。
22岁的南京女孩潘某本是某银行职工,长相身材都很不错,就是因为一次长途大巴汽车上偶然的邂逅,她认识了文质彬彬,气质良好的成功人士大叔陈某,同寻常男子不同,陈某身上那种成熟的魅力深深吸引了单纯的潘某,两人相谈甚欢,很快便确定了关系,步入了婚姻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