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再迎重磅新政,聚焦“一老一小”民生福祉。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央视网消息: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年人被视为经验和智慧的象征,应该得到尊重和敬爱。重阳节将至,申税小微带大家一起看看与赡养老人相关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吧。扣除主体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本报北京8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今天,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3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
截至2023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2.9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1.1%。为进一步减轻子女负担,从2023年开始,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2023年度个税汇算已经开始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呢?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赡养费应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数额应根据父母的需要程度、当地物价水平、子女的扶养能力等因素确定。
九旬老人要求儿女付赡养费,但儿女也已年逾花甲,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类似纠纷案近几年出现不少。近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中国统计年鉴2024》显示,2023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已经达到21676万人,老年抚养比为22.5%。也就是说,每4.4名劳动年龄人口就要负担1名老年人。
九旬的高老太起诉要求子女大李月付赡养费增至1000元,年逾六旬的大李不同意,称退休金低于老人且生活困难,希望共同居住尽赡养义务,可老人并不愿意一起住,导致“赡养难题”。记者20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终法院酌定大李月付400元赡养费。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群体的照护也成为大家日渐关注的话题。在税收方面,国家也出台了许多税费优惠政策。下面就跟着申税小微一起,了解一下养老有关的税事儿~一、增值税01自2016年5月1日起,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方面,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近期,国务院印发通知,提高了关于“一老一小”的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
来源:【人民健康网】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近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一老一小”相关家庭再迎减税红利。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老一小”扣除提高后的标准是多少?老百姓如何享受减税红利?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羊城晚报讯 记者莫谨榕报道: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