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女儿给我手机屏幕摔坏了,将就还能用,就不着急在网上买了一个屏幕来换。今天周末在家有空自己在家里安装了2个小时左右,准备拍照好评,结果发现拍照前后摄像头拍都是黑的,打电话也只能开公放才有声音,问了拼多多的人,很不专业只是让我重新装,我又问上次在京东上买的屏幕老板,还真的排查出来了具体的问题,前置摄像头估计短路需要更换新的,网上说只要20多元,我想的是去维修店给个50元左右应该能修。
为自己的手机更换屏幕,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当你发现在手机店更换的手机屏幕非正版,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呢?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一起因手机维修引发的纠纷,最终消费者获“退一赔三”,较好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西部网讯 “要求换华为的原装屏,最后给我换了非原装屏,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近日,代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去城固县远景通讯华为手机店更换手机屏,店家被欺瞒更换了非原装屏,“店长也承认了他们不具有换原装屏幕的资格,但是拒绝做出解释。
“我再三向客服人员确认更换的屏幕是否为原装屏,对方表示是,但换完后发现是组合屏。”成都市民李先生说,近日,他在网上找到一家本地手机维修店,在店方确认为原装屏后,他来到店方的实体门店进行手机维修,各种费用共花费1200多元。
它有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