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交通规则,那就是“转弯让直行”,也就是说需要转弯或者是变道的车辆,需要礼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那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的吗?“我是直行,他是左拐弯,他不让我!
10月23日14时许,田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1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泰安市岱岳区法家岭村路口左转弯时,与沿1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刘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田某某及乘坐人王某受伤,车辆损坏 。
扬子晚报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转弯让直行”,这是一条交通规则,也是很多人坚守的开车之道,在确保安全之时,也保证了自己的权益。不过,近日,在南京江宁泽丰路上,就发生了一起典型的“转弯未让直行”的交通事故,违反规则一方的司机最终被判担全责。
2021年8月9日15时24分许,在高新区虎疁路发生一起大型车辆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发时汽车行驶至路口,未仔细观察礼让右侧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将电动自行车撞倒,所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了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