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和理由:张**于2012年9月4日在雅芙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上班,2013年雅芙公司营业执照下来了入职雅芙公司,担任店长,没签劳动合同,工资底薪5000元+提成,每个月到手平均八九千元左右,工资是雅芙公司法定代表人郑选梅给我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