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要出差7天,公司大巴凌晨4点在我们那一个公园统一接送去机场。因为我家离那个公园不算近也不算远,开车的话太不值当而且我独居也没有人帮忙开回,于是我在外面扫了一个共享单车回家,第二天骑着去了以后也放回到了统一的停放地点。
2016年12月,陶某发现一辆共享单车长时间停放于路边,遂骑三轮车至该地,将该单车装车后运其暂住地,并用电锯锯断车锁,以方便自己使用。经鉴定,该单车价值2265元。近日法院判处陶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