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谈起封建礼教,当以古代女子的婚姻观为典例,世人循孔圣之言,要求女子以贞烈为德,勿在婚姻中行偷腥耍滑之艳事。
古罗马帝国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古代文明之一,其在政治、军事、法律、建筑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而古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古罗马皇帝更是历史上的传奇人物,他们有的英明神武,有的智勇双全,也有的文治武功,为古罗马的繁荣昌盛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而日本这时还是访妻婚,即男女在吟诗唱歌活动中会面,互生情愫者得到女方家长认可即缔结婚姻,男女双方各自居住在其母家,男子到女方家中造访,要么短期居住,要么晚上留宿早上离开,这种婚姻形态下,妻子与丈夫的关系并不密切,男子可以与多位女性结婚,且因为“妻屋”不同,妻子之间也很少来往,甚至可以将男子与每一位妻子的关系看成是一夫一妻制,“妻与妾同体”“次妻与妻同”便是很好的体现。
昨日好友凡人摸史写了篇古代通奸处罚很轻,只能靠动用私刑,浸猪笼来维护男人的尊严和女人的妇道。那事实真的是这样吗?通奸这种令人不耻的行为自古以来就存在,中国人历来视通奸为一种深恶痛绝、万恶不赦的丑恶行为,有句话不是说得好吗?
本文系时拾史事独家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古案卷宗/不定期更新/细雨丝竹(撰文)|关于本案,大理寺卿王槩所读到的开篇,是一桩从头奇葩到尾的入室劫财案。事起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年),某年月日,广东男子刘鑑在家忙里忙外——或许和今天的我们一样,正忙着迎接新春佳节。
1979年出版的《辞海》里写到,“奸”字下有三个义项,一为邪恶,诈伪;流沙河在《白鱼解字》解释到,“盖以为女人们聚在一起必有勾心斗角之事,自私便是姦邪之根……照此来说,奸臣、汉奸、奸猾、权奸都应该用姦字才对”。
1949年以后,作为帮助提高识字率的一种辅助手段,「奸」字在简体字里被中共简化成「奸」。但三个女字迭成的姦,仍是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华人小区使用繁体时的标准写法。一些中国古代历史与政治典籍,如公元前四世纪成书的《左传》中,「奸」的意思是「邪恶」:「弃德崇奸,祸之大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