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您讲述精彩普法内容的“上海高院”头条号探望权是一项长期存在的权利,具有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往往就成为了离婚后夫妻剪不断、理还乱的离愁。司法实务中也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本文通过梳理分析近年来涉探望权执行典型案件,为你如何正确解锁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支上几招。
记者 刘一诺 通讯员 郝文杰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约定孩子由父亲抚养,但是父亲却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母亲探望孩子,因协商无果,母亲诉至法院,这种情况下,法院怎么判?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芜法院”)审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杨某与吕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
“不知道她会走路了吗?能喊爸爸了吗?我好想她!现在能见她一眼也知足了。”重庆男子李东(化名)已有10个月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了,最后一次见,女儿仅8个月大,如今,该有1岁半了。而把女儿“藏”起来的,是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