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示了关于山东管网东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诸城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复意见显示,同意将诸城市皇华镇白粉子沟村,林家村镇东北庄村总计8.0418 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并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用于山东管网东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诸城段项目建设。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6月17日,坊子区成片开发方案获省政府批复,是全省第一批批复的两个成片开发方案之一。近年来,为做好全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有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成片开发方式编制和实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等因素,在一句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住建局组织修订了《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了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8年2月7日
日前,诸城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教体局、市卫健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公布2020年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地方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但必须遵循土地管理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征收,给予被征收农民相应的征收补偿。
坊子区人民政府回复:东王家村棚户区改造于2018年4月结束,安置区施工单位为九龙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原计划交房时间为2020年10月,但因疫情、环保等因素影响,导致交房时间推迟,经过与施工方沟通,计划2020年12月底交房,配备简单装修,已达到基本入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