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清算程序的适用比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王欣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王欣新个人作为破产主体具有不同于企业的特殊性,这就使个人破产的“重整”与企业破产的“重整”在诸多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甚至难以再简单地用“重整”概念加以概括。
年末,A股“保壳大战”火热上演,越来越多的*ST公司正期待通过破产重整涅槃重生。2023年11月以来,上市公司密集公告破产重整进展,在常态化退市机制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开启“加速跑”。如果说破产清算意味着“倒闭”,破产重整则意味着“重生”。
破产重整的救命稻草企业主重生,破产来帮忙。大家好,我是律言破产。今天咱们来聊聊破产重整方式有哪些。家人们点赞收藏,以备不时之需。#头条深一度#在企业面临破产困境时,选择合适的破产重整方式至关重要,这关乎企业能否成功摆脱危机、实现重生。
□陈华谋(常德市正浩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众所周知,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包括重整、和解和清算,这三种程序的启动分别对应了不同的主体,程序之间依法可进行相互转换,如清算转重整、清算转和解、和解转重整、重整转清算、重整转和解。本文旨在探讨重整转清算的程序转换。
继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之后,四川信托也获批进入破产程序。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同意了四川信托进入破产程序。不过,四川信托是破产重整而非破产清算,如重整顺利公司主体还将继续存续,信托牌照不会因此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