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男子车厢内吸烟引起热议。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罚款近日,一名男子就因在地铁站台层抽烟,被行政处罚500元。
南都讯 记者谢萌 摄影记者赵炎雄 许松龙为进一步巩固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深圳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2023年5月22日-5月26日期间,深圳市控烟办将在福田区开展控烟专项督查。
南都讯记者 谢萌 摄影记者 赵炎雄 为进一步巩固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 11 月 27 日至 12 月 1 日期间,深圳市控烟办联合辖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卫生监督
微博大V陶黎纳曾多次曝光他人在地铁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2023年9月,他在自己的账号上不打码曝光了一名地铁站内吸烟的男子张先生的视频。今年,张先生将陶黎纳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其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
导报记者从厦门轨道集团获悉,近日厦门地铁安保部执法队依法处罚了一起站台吸烟的行为。6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地铁1号线殿前站B端,工作人员在一个垃圾桶内发现有轻微烟雾冒出,并伴随烧焦味,检查后找到一个未燃尽的烟头。
近期,“网络大V”陶黎纳收到了自己被诉上法庭的通知,这源于他此前发布的一条微博。2023年9月20日,陶黎纳在地铁站内遇到正在吸烟的张先生,劝阻吸烟未果后,他将张先生在地铁站内吸烟的无码露脸视频发布到了微博上。就此,张先生以肖像权和名誉权受侵犯提起诉讼。
【来源:红星新闻】10月8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在西安地铁2号线上看到有人抽烟,而且“一根接着一根地点”。该名网友发布的是LIVE动图,记者看到,短短几秒的动图中,该男子将烟点上吸了几口。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第一次见有人在地铁上抽烟”。
6月2日,深圳控烟车轮战继续走进龙岗区,来到地铁五号线坂田站。记者注意到,在地铁的出入口都有张贴禁止吸烟标志,同时下方标注出“地铁车站外侧出入口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但标志不够醒目,同时5米范围没有清晰的界定。
1月28日下午5时,成都轨道公交分局对近日网上反映的“成都地铁车厢内一男子抽烟吐口水”相关情况做出警情通报。男子地铁抽烟根据通报,经查证,1月26日8时许,违法行为人何某某(61岁,四川广元人)在成都地铁5号线一列车车厢内取下口罩吸烟并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