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浙江被列入试点范围。杭州市自今天(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早上11点多,来自安徽省阜阳市的梁先生与来自河南省周口市的高女士,在西湖区婚姻登记窗口办理了结婚登记,这是西湖区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的首对新人。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浙里办 -老家离得远?结婚领证再不用“为爱奔波”,在浙江就能领!6月初,8对来自北京、甘肃、河北、福建等省份,在杭州创业生活的省外户籍新人,在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近年来,浙江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浙江新闻讯 10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有关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决策部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省通办。
自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将扩大到21个省份。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25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中新网5月25日电25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在民政部今天举行的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
来源:【人民网】5月25日,记者从民政部召开的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授权,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原标题: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也是一种为爱减负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自2023年5月12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
今天,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共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在前期首批试点基础上,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本次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纳入,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其中,结婚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登记取消地域限制,尤其令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