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张丽颜)广西调整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昨天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日前,广西地税下发《关于调整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个人转让应税房产无法准确计算房屋原值的,核定征收率为6.6%。
3月4日,记者获悉,自治区地税局下发公告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应纳税款实行核定征收的,也可享受各相关税种税收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广西居民进行房产交易,可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进一步扩大。两年前,南宁市民张先生购买了一套约120平方米的住房。
10月2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获悉,日前自治区住建、财政和税务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本月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以进一步支持我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杨玲)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关于落实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正式对外发布,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房地产去库存,促进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原标题:(中国现行7种房地产相关税 学者称新征会使税负过重)开征房地产税已经“板上钉钉”,不过有学界观点指出,目前中国已经征收七种与土地和房地产有关系的税收,再新开征房地产税或者物业税,可能会使人民的税负过重。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杨玲 通讯员黄舒爽)5月9日,记者从南宁市地税局了解到,自2月22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下调优惠政策正式实施,两个月来,该局共受理个人住房交易契税申报26109户次,存量房交易申报4390户次,契税、营业税减免共计45379.3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落实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2月6日,据“平果发布”官方公众号披露,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平果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8月4日,自治区税务局回应,广西契税适用税率无变化,契税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7月28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