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交警灞桥大队12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灞桥大队发布了一则协查通报称,一男子骑电动三轮车撞上货车身亡,但男子未携带身份证和手机,警方暂未联系到其家属。警方称,希望认识男子本人或知悉相关线索的群众尽快与民警联系。
今日头条突发新闻,本月5号,在古都西安,一起触目惊心的暴力袭警事件让这座古城再次成为全国的焦点。一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袭击执行公务的辅警,这一恶劣行径不仅严重侵犯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更是对社会法治的公然挑衅。
分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根据电动三轮车出行特点,在商场、超市附近车流量大的路段,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大对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场纠正、依法处罚,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宣传一起。
2024年5月5日13时许,交警碑林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辅警在碑林区解放市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时,电动三轮车主刘某(男,31 岁)辱骂、推搡并殴打辅警杨某,造成杨某头部软组织损伤。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袭警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5月5日13时许,交警碑林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辅警在碑林区解放市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时,电动三轮车主刘某(男,31岁)辱骂、推搡并殴打辅警杨某,造成杨某头部软组织损伤。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阳光讯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提出的“两保两提升”工作要求,交警西安港浐大队执勤二中队以“治乱象促安全,保畅通塑形象”为目标,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和良好畅通的道路秩序,在广泰门沿线开展两轮、三轮电动车专项,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8月26日下午,一辆圆通快递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西三环锦业路十字西北角突然起火,恰巧滴滴网约车驾驶员刘攀驾驶车辆陕A2E92E经过,他立即打开双闪灯将车辆停在安全位置,第一时间拿出车上的灭火器下车救火。危急时刻,滴滴司机的暖心举动获市民称赞。
随着社会的经济的发展,以电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用于人员乘用或运输物品的轮式车辆,俗称电动车,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已经是一种不可或缺交通工具,但是需要警惕的是,醉酒后驾驶相关参数超过“非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也会构成危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