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均不抚养未成年长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双方肩负起法定义务,努力化解矛盾,不得互相推诿抚养子女的责任。关于该案,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专访了相关专家。
意思是打拼多年,自己父母出钱买房上户在前夫名下,现在生育二胎、老公出轨后,老公却以“用房产作为交换条件逼我迅速离婚。婚姻法里这个我父母出钱而写他一个人名字的房子,视为我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若开庭则均分,若协议则他同意归还。所以我在3个月调解期内,被迫与其协议离婚。”
12月4日周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妇女权益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从《三十而已》电视剧中主人公许幻山出轨林有有,到当前热播剧《白色月光》中男主张鑫出轨欺骗妻子;幸运的是,《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答案。一方面,《民法典》在总则以及婚姻家庭编中反复强调了婚姻制度上的男女平等、家庭地位中的夫妻平等。
无论是因为现在年轻人自我意识的增强,不愿意在婚姻中再做无休止的退让;还是因为婚姻逐渐在被儿戏化,但不可否认,闪婚闪离的现象的确逐年增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条例,结婚容易,离婚可就没这么容易,有的时候,还真就离不了!
首先我们看看,新【婚姻法】的新规定: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这部只有8章27条的新中国首部法律,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纳妾、男人随意停妻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其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大基本原则也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