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向你们咨询点事。”周一早上,在旬阳市法院棕溪法庭诉讼服务大厅,一位六旬老人向法庭工作人员诉说着自己的烦心事……离婚起念原来,这位老人姓崔,她与丈夫刘某结婚已经四十年,婚后夫妻感情深厚,并且育有一儿一女,现在都已成年,本应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可刘某却患上了脑梗。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60多岁的王大爷和张大妈多次诉讼离婚未成功,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最终离婚。出于不甘和不安,女方不愿离婚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大爷与张大妈于1985年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1987年10月登记结婚。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感情破裂的夫妻无论处在什么年龄段,均有权通过离婚结束婚姻关系。北京东城法院10月23日发布消息,近期法院办理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60多岁的王大爷和张大妈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离婚。王、张二人于1987年10月登记结婚。
【来源:鹤岗市_中级人民法院热点新闻】法暖夕阳:老年离婚案件中的司法温情与公正发布时间:2024-12-13 11:08:24在社会的多元纠纷画卷中,老年人离婚案件犹如一抹特殊的色彩,既牵扯着岁月沉淀的复杂情感,又涉及到晚年生活的安稳与尊严。
年过七旬的王天富在2014年6月,与刚满五十岁的陈娴珍(大爷说是他家保姆,但大妈说是婚恋网站认识的)结婚,并于2014年7月将自有房屋的一半产权赠与陈娴珍。但婚后两人经常因琐事争吵,甚至发展到互相动手。2015年3月陈娴珍发现王天富找了小三而离家,控诉大爷和小三一起打她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