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至8日是辽宁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丹东市检察机关以“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守护食品安全”为主题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理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的倡导下,联合多家单位和职能部门,以“诚信尚俭、共享食安”为主题,在安东老街开展食品安全周普法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布。本次公示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酒类、罐头、餐饮食品等十九大类中的229批次食品,其中合格224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水果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
为普及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近日,丹东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在安东老街开展了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周普法宣传活动。
为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饮食安全,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市场监管局与振安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养老机构食品留样、进货查验台账、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堂环境卫生等内容开展细致检查。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7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布。本次公示涉及食用油、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五大类中的100批次食品,其中合格9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6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布。本次公示涉及31批次保健食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相关监管部门已核查处置。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期)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430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类、饼干、冷冻饮品、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其中合格422批次,发现不合格8批
原标题:丹东开展“你点我检”食品抽检辽宁日报讯(记者蔡晓华)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丹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活动。抽查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向群众征集最关心的食品、最关注的抽样场所。
【来源:丹东市场监管】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年夜饭”食品安全,及时消除过节期间宴席等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1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提早筹谋,提前介入,对辖区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推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举报范围(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