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宁编辑 | 国家发改委关于垃圾发电项目补贴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出台,新增项目仍将继续获得国家补贴。4月3日,国家发改委起草公开了《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于4月3日至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我们需要深入回顾政策及市场预期的变化历程。我们认为,如果按照政策思路,确保2020年新增项目不新欠,考虑到光伏、风电技术进步导致的成本下降以及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粗略估算2020年上述项目的补贴是完全有保障的。
:国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陆续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出更为明确要求,全国性倡导采用焚烧发电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及无害化处理率。
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中,国家在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整体高速发展,作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来源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已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需要,导致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收益主要来自垃圾处置费和上网电费,还依靠政府补贴。2020年9月,实施了快15年的“国补”开始退坡,中央补贴逐年退出。澎湃研究所研究员调研发现,从规模上看,垃圾处理规模较小的企业受“国补退坡”影响更大。
以河南为例,2018年底全省投运规模约在 0.79 万吨/日,《规划》明确到 2020年投运 3.2 万吨/日,2030 年投运 8.4 万吨/日,12 年期 GAGR 达到 22%,全省投资空间 400 亿元,运营空间最大 60 亿元/年,发展空间和速度都十分可观。
【精品能源内容,点击右上角加'关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主要明确了新增存量项目界定时间点和需满足的条件,理顺了重要程序,要求建立预警机制并强化项目监督。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近几年,在我国很多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已经成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方式。不过,记者近期在陕西、广东、海南等地调查发现,无论东部沿海发达城市还是中西部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垃圾焚烧厂“吃不饱”的现象。这一问题是如何发生的?又该怎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