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衔计分上等兵,计3分;初级军士:下士计6分,中士计9分;中级军士:二级上士计13分,一级上士计17分;高级军士:三级军士长计21分,二级军士长计26分;一级军士长计31分。二、服现役年限计分服现役年限12年(含)以内的,每服役1年计2分;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3分。
这是一种最易实施的奖励,不用形成通令,不用开会研究,也没有奖励权限的限制,连长、排长,就是班长每天都要在队列前实施几次,每一次讲评时都有诸如“张兵今天工作积极主动, 口头嘉奖一次”“王兵到炊事班帮厨,口头嘉奖一次”等之类的内容。
主席 习近平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纪律的主要内容第三章 奖励第一节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第二节 奖励的项目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第四节 单位奖励的条件第五节 奖励的权限第六节 奖励的实施第七节 奖励的待遇第四章 表彰第五章 纪念章第六章 处分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