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一段历史虽然是瞎编的,可是明朝法律之中的确有这一条,《明律》卷一九《刑律.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在古代虽然有类似“凌迟”酷刑,可是很大程度上这个酷刑只是用来震慑的,主要是让百姓还有敬畏,所以当时的明朝统治者也是慎之又慎的使用,除非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否则不会用到凌迟。
在现在这个法治社会,大家对失踪拐卖儿童妇女事件的关注度日渐提高,但哪怕是我们高度注意的现在,仍旧有不少的儿童失踪、妇女被拐卖的案例发生,可以想象在几百年前的古代,这种情况更是不会少,被拐卖的儿童妇女要么卖了做奴隶等,要么就是被摧残的不成人形后上街乞讨。
在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中,有这么一个片段:男主角和他的哥哥正在垃圾堆里睡觉,忽然有个衣着精致的男人声称要收留他们,这个男人收留了许多像他们一样的小乞丐,不但提供吃住,还教他们唱歌,这群小孩儿把这个男人当做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