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林某入职某公司,并与公司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月应发工资为6000元。今年6月,公司通知林某,因经营不善准备解散,请员工自行离职。林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
佳能珠海公司关门了,关门儿以后,他的那个员工补偿了,让很多人很羡慕,这个该怎么看呢?算标准是N加一是法定经济补偿金,就是员工公司的这个工龄乘以你的这个月平均工资,你看很多企业,企事业单位他喜欢搞什么,工资加绩效这个方面啊,你要小心一点,那么N加一呢是指就是代通知金就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啊,你打个比方,你工作十年,你的月平均工资是5万块钱,那么该给你多少钱,55万,不过呢这里又有个情况,就是真给你55万吗?
这篇文章,大家可以收藏一下,但我希望大家永远不会用到,如果实在是不幸遭遇裁员,一定要在办理离职前,多看看我这篇文章,明白自己可以争取哪些补偿,不被欺负,办理了离职之后,再去争取这些补偿,难度又会增加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