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阳城法院报道:2023年5月15日下午,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9月7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李亚丽带队到绛县,督导调研清廉机关建设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绛县税务局、财税小区、绛县中城社区、冷口乡等地,采取召开专题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系统地对我县工作进行督导。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亚丽利用担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任某某等多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提拔或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现金等有价财物共计1352.5045万元。
近日,社会上掀起一股关于腐败问题的风暴,5月23日凌晨起,相继有4名被称为“女老虎”的高级官员落马,他们分别是原山西省临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李亚丽、原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袁华、原湖南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秀华,以及原鹤岗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赵月秋。
今天(5月16日),山西高院发布通报,2023年5月15日下午,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