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观点认为,“取消医院用药品数限制”不仅有利于三级医院优化自身药品使用结构和谈判药物等的供应保障,还有利于推进分级诊疗。为保证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多地近期再度发文强调“取消医院用药品数限制”。
4月17日,北京市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取消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推动建立医疗机构药事会规范化流程,国谈药目录公布后一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全年药事会召开不少于4次,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月1日,由新疆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始执行,强调此前关于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已不再作为对医疗机构的评审指标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应取消药品进院品种和数量限制。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2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已纳入单行支付管理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落地。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7月21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新版《指南》删除了公立医疗机构的用药数量(三级综合1500种/二级综合1200种/其他600种)的限制。
原标题:新疆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 史传芝2月1日起,自治区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已纳入单行支付管理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落地。
从本月起,临床医生在门诊开药不受限制了?最近,新疆医保局在 1 月 27 日的通知中提到: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已不再作为对医疗机构的评审指标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应取消药品进院品种和数量限制。这也提示了医院和用药数量之间的锁链,正在更多地区完成松绑。
评论春节假期过后,多地取消医院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的新闻,登上热搜榜。取消限制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需求更加有的放矢地配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集采中选药品以及创新药,加速这些药品在临床中的应用,惠及更多患者。当然,单项政策的出台往往需要其他方面工作的配套调整优化,才能充分发挥效能。
作 者丨见习记者李佳英编 辑丨季媛媛6月28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这意味着,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于7月1日正式启动。
人民网南昌9月9日电(时雨)9日零时,南昌、吉安、江西省省直医院启动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标志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此前其它9个设区市已经启动改革),“这意味着,持续半个多世纪的‘以药补医’政策将在江西彻底终结,这在江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现在去医院买药,都是一些长期服用的药,最早你不想多开,医生都会多给你开,现在是你想多开也不行,最多只能一盒,您怎么看?同时针对现在各大医院新出现的院内便民药房,想买多少买多少,但是不给你参加医保报销,您又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