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有效。承租人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要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协议,能否支持?一起来看民一庭法官庞婕在《今日开庭》对“买卖不破租赁”的讲解。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夏新予【故事】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一栋占地1.7万平方米的房屋依法开展强制腾房,“鸠占鹊巢”长达3年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房屋买卖双方原本已达成共识、互利共赢,可为何会引发如此漫长的纷争?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享有。民法典“物权编”在原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