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日讯从5月1日起,宿迁市出台的三个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正式实施,包括《关于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利率的通知》、《关于恢复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对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上浮的通知》。
4月23日,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期发布的《关于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利率的通知》《关于对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上浮的通知》《关于恢复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进行解读。5月1日起,三项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
关于恢复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满足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需求,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5月1日起,恢复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责任编辑 肖燕 李洁
今年以来,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实现服务提升的关键一招,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第一标准,聚焦职责职能,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监管防控,彰显特色优势,着力打造有温度、有高度、有深度的公积金服务。聚焦政策保障,助力人才招引。
“你们这个服务导航系统真管用,精准、便捷、高效,为办事群众解决了很多麻烦,太贴心了!”3月12日下午,缴存人张先生来到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柜面,一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一边连连称赞。
春节购房福利来袭!为繁荣春节消费市场,助力市民实现安居梦想,近期宿迁市推出了多项购房新政。在这些优惠活动的共同推动下,宿迁房产市场持续升温。 这几天,记者走访了多家房产销售中心,发现购房现场热闹非凡,赵先生和妻子正打算购置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新房。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亦文)为支持广大市民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的美好心愿,1月15日,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春节期间市民购房若干政策的通知》,每一项都很实惠,都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发放新房消费券。
宿迁市风光 宿迁市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据微信公众号“宿迁发布”6月1日消息,江苏省宿迁市出台《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涉及15项措施。文件自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推行“以旧换新”模式等政策文件明确,延长“房二十条”执行时间。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关键作用,连日来,江苏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与支持。苏州、泰州等地调整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相关政策。在泰州,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首次贷款20%、二次贷款30%统一降低至15%。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8月29日,盐城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此前,已有南京、苏州、扬州、南通、徐州明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连云港、镇江、宿迁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泰州实施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据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4日,宿迁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单身的缴存人,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为1300元;已婚的缴存人,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为1600元。
6月3日,江苏省宿迁市发布《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包含15项措施,自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涉及鼓励外来人口购房、推行“以旧换新”模式、提升存量房交易服务、探索设立企业互助资金池、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多个方面。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毅 徐奔 记者 杨亦文)又是一年人才周,又是一次再相见!4月13日,在人才主题曲《又见》的悠扬歌声中,以“宿迁因您更精彩”为主题的第二届宿迁人才周在人才之家广场盛大启幕,举城市之力,向广大人才献上最高礼遇!160余名在宿创新创业的人才代表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