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上厕所出意外,是否属于工伤呢?今天,#女子上厕所摔倒致残公司拒赔20万#登上了热搜。案件回顾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则工伤纠纷案件,当事人余某(化名)是文山某超市的员工,上班期间上厕所意外摔倒,当晚就无法行走只能由丈夫背着打卡下班。
据 @南京零距离 报道,2019 年 5 月,在江苏镇江,高女士应聘一家饭店的勤杂工岗位,双方经过交谈达成口头工作意向,随后高女士换上工作服开始工作,不料不到半小时,她就摔倒致使骨折,经鉴定致残程度九级。
4日上午,年轻女孩在没有过早的情况下急着赶路上班突发低血糖,在骑单车摔倒过一次的情况下,准备乘地铁时又晕倒在站台。幸好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发现,给她送来温水和甜品为她补充能量,还细心地帮她处理了腿上的伤口。
倒霉事成双,横祸难防身徐女士在上班途中被一棵突然掉落的树枝砸中,摔倒在地,更不幸的是,断裂的树枝直插她的大腿。当她向公司申请工伤时,却被公司拒绝,称“不算工伤”。9月6日早晨,徐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前往公司上班。途经市区的一条马路时,一棵路边大树的枝干突然断裂,径直落下。
日前,刘女士的儿子致电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新闻24小时服务专线0471-967967反映,他母亲8月底来巴彦淖尔市务工,期间因地滑摔伤住院治疗,对此想通过工伤来处理,但是中介公司告诉他属于短期工,只有过了试用期才能签署劳动合同,所以刘女士的情况无法按照工伤来处理。
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2月21日上午,家住武汉市青山区青宜居小区的熊女士向极目新闻求助称,去年11月,她在小区外的大米先生餐饮店厨房内工作时,由于地滑不慎摔倒,导致骶骨右侧骨折,目前就赔偿事宜与店家仍未达成一致,请求记者帮助。
女子高某应聘到镇江一家饭店上班,与老板口头达成工作意向后就换上工作服,谁知上岗不到半小时就摔骨折。高某要求饭店赔偿21万元,饭店却以高某不是其员工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来,通过民事、行政诉讼,这起纠纷持续了三年。
原标题:女子工作时摔伤,与店家协商医疗事宜未果(引题)记者介入后商家承诺配合治疗(主题)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2月21日上午,家住武汉市青山区青宜居小区的熊女士向极目新闻求助称,去年11月,她在小区外的大米先生餐饮店厨房内工作时,由于地滑不慎摔倒,导致骶骨右侧骨折,目前就
6月19日一大早,天空下起了丝丝小雨,给炎热的黄石带来了些许清凉。 上午8时许,一位骑着共享单车的女士,途经亚光社区建设银行路口时,由于路面太滑、雨水导致视线模糊,重重地摔倒在地面上。 “不好,有人摔倒了!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8日讯在对摔伤脱位的肩关节进行复位固定后,一女子自行脱卸固定还忙了几天家务,结果导致肩伤加重,入院接受手术。专家提醒,肩关节脱位往往伴有其他的软组织损伤,建议在复位的同时进一步详细检查,明确损伤程度后精准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