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女士三十四岁,和丈夫魏先生结婚八年,有一个儿子,近半年来,她备受煎熬折磨,因为她被确诊为癌症。年纪轻轻就身患重病,这对苏女士来说俨然是一场灾难,万般无奈之下,苏女士想到了一个办法卖房子救命。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这个救命唯一的方法却被苏女士的丈夫一口否决了。
今年4月,大余县浮江乡的罗先生花35万元从一名黄姓男子手中购得一套二手房,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全家人喜滋滋地搬入到大余县城居住。谁料,7月5日这天,原房主黄先生的妻子突然上门,称丈夫瞒着她卖房,房子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买卖无效,要求罗先生一个月时间内腾出房子。
近日,据福建电视台报道,福建福州,22岁的小林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医疗费用8000元左右,如今,需要一笔近百万元的手术费。打两份工月入1万的母亲为了照顾病情加重的儿子,辞掉了所有的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她想将家中的房产变卖给儿子治病,但是丈夫有不同意见。
01隔壁邻居陈姐,她的独生女考上了南方一所211大学,一家三口本来沉浸在这份喜悦之中,结果因为一件事,她不但和老公冷战、一句话都不说,而且和婆婆也撕破了脸。到底是什么事呢?前几天,为了庆祝女儿苦读多年、终于有所回报,陈姐的老公特意回老家一趟,在县里最大最好的酒店办了一场宴席。
如果买房人罗某受让该房屋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即罗某不知道卖房人小张的妻子是无处分权人,买房者罗某在购买房屋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则买房人构成善意取得,这时小张想要回已经出售的房屋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