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生工伤后,有劳动者为了尽快获赔,选择与企业“私了”,却不知“私了款”可能远少于法定赔偿额——(引题)“工伤私了”是双赢还是陷阱?(主题)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友婷阅读提示据调查,工伤事故发生后,涉事双方均希望尽快了却赔偿事宜,“私了”现象一直存在。
大皖新闻讯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会达成“一揽子”赔偿的工伤私了协议。而这种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往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面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也要重点关注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近期,肥东县人民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两件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
早上六点多,就看见一位朋友咨询,说自己是在福建厦门一个公司上班,在工地干活期间摔伤,导致右侧第3肋骨骨折、右肩部损伤,到医院后都是自己花钱,单位至今也没出钱,因为没有钱,所以没有住院,一直在单位的宿舍休息,现在都已经20多天了,想问问这样的摔伤是不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