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的利息有效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11月17日,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指导中心推出的公益普法节目——“融小法·呵护碎银双月谈”邀请了法官和专家一起为广大网友解读互联网信用贷相关问题。信用贷款指的是凭借个人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供担保,仅凭借个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形:另外,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这种方式合法吗?案例2018年5月1日王某向赵某出具了内容为“今借到赵某现金叁万元整(30000元),借期5个月,月利率3%”借条一张。后王某未按期清偿借款本金,赵某起诉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被申请人在答辩中认为,原审法院所参考的未超过24%的年利率,依据系《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第二款,民间借贷利率标准LPR的变化不影响本案利息、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利率上限的参考标准。民 事 裁 定 书。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4日电(刘璐 胡溪)银行代理人:“您好,朱女士,请您及时偿还您名下的信用卡本金、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等”。朱女士:“近两年,我们公司业绩不稳定,我的收入也大受影响,而且你们的利息、违约金之类的也太高了”。
"借出去50万,最后只拿回张废纸!"杭州王阿姨哭诉,3年前好心借给侄子的工程款,如今对方竟拿着"已还款"的假转账记录抵赖。民间借贷纠纷频发,但90%的人根本不知道这些坑早被写进法律!今天一文说透,教你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