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高某陈述:因被告李某资金周转于2021年12月9日向其借款14700元,并向原告高某出具《欠条》1张,承诺于2022年1月20日还清,原告高某通过现金向被告支付14700元,还期届满,经原告高某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这类型纠纷中,一直存在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即“借条”、“欠条”是否存在区别,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咨询,也常常发现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因此,笔者认为很有必要通过本文对二者进行区别及厘清。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活动的愈发活跃,经济矛盾也随之增多。资金流动性越来越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觉醒,所用到的“借条”和“欠条”次数变多,许多人认为这两者为同一事物,然而“借条”和“欠条”一字之差,他们真的一样吗?法律规定中他们有什么不同呢?今天辉小法就为大家普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