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该类型案件,支持了员工的诉请。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和义务建立的前提,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存续是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基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当前的劳动就业市场中仍存在劳资双方不签订或签订不规范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从而产生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
2022年2月9日,苏某到青岛某公司任司机,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任职期间,公司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向苏某发放2022年2月至9月工资共41140元。2022年9月8日,苏某离职。后苏某提起仲裁申请,请求青岛某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50673元。
众所周知,劳动法是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这一点我们从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就可以明确看出。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韩维娜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降薪后员工提出辞职,企业不服劳动仲裁,诉至法院后反而要支付两倍工资。5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法院近日发布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因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支付离职员工两倍工资。
【来源:潇湘晨报】本报综合 7年间换7次工作,每次入职都不满一年,主动辞职后便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起诉,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是正当维权还是“劳动碰瓷”?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2月9日发布这样一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