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头条法律今日推出的补充话题,看了律师所,的介绍,似乎我无话可说。贵在参与,谈谈我的认识:1.成年人与不满14周岁幼女,不论该女同意与否,或者“谈恋爱处对象”,发生关系的,为保护幼女,一律按强奸罪论。
#头条创作挑战赛#消息来源:来自头条法律频道6月11日百合故事会发布的微头条。简介:河南某市,14岁女孩及13岁女同学,和3名成年男子去宾馆。14岁女孩让另一女孩去厕所。两名成年男子先后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发后,她先是说是自愿,又说不是自愿。警方最初定性为聚众淫乱。
上海市一中学女教师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和讨论。据媒体报道,2月16日上午,自称为上海市一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班主任丈夫的微信用户,转发公开了多张该女教师与其高一男学生的微信聊天记录,称妻子“出轨”“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一高中女老师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相关截图在网上流传,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讨论。(此前报道:“女教师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师生关系”,学校通报:对涉事教师予以停职:)网友发布的部分“女教师与未成年学生聊天截图”。
15岁男孩与13岁女孩系情侣关系,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一、 什么是强奸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二、 强奸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有哪些?
【案例】强强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女学生小美(13岁),两人互相产生了好感,在网络上以男女朋友相称。不久后两人在线下见面,强强并没有问小美的年龄,便提出一起到宾馆休息,小美没有反对,两人就自愿发生了关系。
有关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16岁高一男学生的消息频上热搜,引发关注。事件源于2月16日,有网友举报称,其在上海市第二中学担任老师的妻子张某“出轨16岁高一男学生,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并晒出多张微信聊天截图。随后涉事学校回应,女老师张某已被停职,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