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济南法院一则判例引发关注。在该案中,男子李某因帮朋友担保借款10万元,被银行征信“拉黑”长达15年。2009年2月23日,陈某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万元,2009年5月19日到期后还本付息。
大象新闻记者 高君晓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昊宇 文图视频“朋友找我担保贷款,没想到一年后竟然发现借款人是一个陌生人。”近日,平顶山鲁山县居民李先生向大象新闻记者反应称,几年前给一个朋友担保贷款,结果最终借款人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作 者丨张欣编 辑丨周鹏峰图 源丨图虫“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担保这个‘保’字,人不见了,就剩下你独自发呆。”“有难同当,有福他享”“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谈起担保,背后总有无数的惨痛的故事。近日,史玉柱为朋友担保遭股权冻结一事被热议。
担保就是债权人为了降低违约风险,减少资金损失,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履约保证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在不少情况下,担保人多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推托才为亲戚、朋友作担保,对于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以及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知之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