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遮挡号牌、用电动自行车拉废品……12月9日,广州交警在海珠区滨江东路与翠竹路的交叉口,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多人因违法被罚款。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今天(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来到广州交警设于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的查车点直击现场。“先生,你的头盔不符合3C标准,车牌呢?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首日,交警扣留的违规车辆12月30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上午10时许,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广州交警正在路口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海珠交警大队对一辆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张贴了“扣留车辆”封条,并当场扣车运走。
1月2日起,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正式开罚。交警部门将对违反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上午9时左右,记者在东风路看到,双向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偶尔可见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其中,一部分骑行者远远看见执勤交警后,下车推行,另有一些转入支路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