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五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育见新时代·两会特别版】人口众多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我国正经历着人口和家庭的双重变迁,以家庭婚姻变迁主导的低生育率趋势成为人口变动主要特征。
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与新时代家风建设紧密相连,其中蕴含的丰富资源,为家风建设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根基。在新时代背景下,全球化进程加速、科技飞速发展、社会深刻变革,如何将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现代家庭教育,培养兼具传统美德与现代素养的新一代,成为进一步探讨的重要议题。
来源:【新湖南云】“这次活动对我很有启发,自己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更好教育好孩子,引导孩子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培养孩子做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10月25日,一名家长参加永兴县举办的“好家风好传承”活动时兴奋地说。
为切实推进《宝山区绿色低碳家庭文明风尚养成计划实施方案》,提高家庭绿色低碳生活素养,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近日,宝山区罗店镇妇联在郡园家庭指导服务站开启以“绿色低碳是新时代的家风家教”为主题的第七轮“家庭行动日”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为“绿郁阳台:植绿一盆 增美一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全国爱卫办、民政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全面部署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以健康家庭构筑健康中国牢固根基。
“家庭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希望各位家庭成员带头做清廉家风的传承者、引领者、守护者……”近日,崇左市妇联在该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举办“清廉家风润边关”家庭教育主题讲座,引导广大群众弘扬清廉家风,建设清廉家庭,为营造清朗的社会风气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