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日报 一系列新规2月起实施其中不少市民关心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各类假期南京将于2月10日起施行新规近日,我市审议并通过《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
江苏省近日出台《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从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六大方面、26条具体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江苏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随着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以后,各地都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截止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已经公布最新修订的版本,并且已经正式执行。细心的网友会发现,此次各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当中部分地区针对产假和婚假进行了调整。而婚假和产假关系到每一位职工,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不然就会吃亏。
据山西日报报道 ,11月2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介绍:“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山西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01休息日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好消息啊好消息!!!这图已经无法表达小编此刻的兴奋啊~好吧,好吧冷静一下说正事!江苏计生新政明起(31日)实施 婚假13天 产假128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天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57票通过(出席人员59人),3月3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全国妇联女性之声】1月中下旬,全国多地省级两会召开婚育支持在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上有所体现也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四川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温雪倩建议,参照其他省份,把婚假延长到15-20天,在婚育方面给予年轻人更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