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发布】又到了网友们在日常工作中各种关于劳动法律法规疑问的集中答疑时间了!不定时工作制有没有年休假?如何将外省市的养老保险转入上海?发生工伤后,公司可以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如何区分哺乳假和哺乳时间?
王女士2023年10月生育,158天产假即将结束,她跟单位人事经理申请休完产假接着休半年的哺乳假,人事经理却告知:产假期满没有所谓的哺乳假,需按期返岗工作。王女士想知道,女职工休完产假还能接着休哺乳假吗?
近期,收到网友提问:“老师你好,我休完产假回到单位上班,单位答应每天给我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但在时间的安排上,却只能提前一小时下班;我出于照顾宝宝和家庭方便的角度,想每天晚到一个小时上班,但人事说以前公司没这方面先例……请问这个哺乳时间的具体安排有规定吗,没有的话怎么确定呢?
来源:【大河健康报】记者 杨璐母乳是妈妈送给宝宝的第一份爱,也是最安全的天然粮仓。2024年8月1日~7日,是第33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今年的主题为“支持母乳喂养 共建生育友好”,旨在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母乳喂养,提升母乳喂养水平,维护母婴权益,共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我国法律法规从各个层面保障“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享受生育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产前检查、产假及哺乳时间按正常出勤对待,不得因“三期”而克扣工资,不得安排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不得因三期女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等。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职工请销假程序,明确假期执行待遇,适应现代医院管理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皖人社秘**号《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作风效能建设管理和绩效改革实际需求,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