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手机,收货后拆封包装并激活数据,后因不喜欢手机屏幕显示,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被网络商城平台拒绝。该消费者为此诉至法院。6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上网购物,收到货时发现不合适、不满意怎么办?很多人都会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一位路先生就是如此,他在某购物平台的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不过最终,法院支持了商家的做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12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高晶晶介绍,此前顾客王先生激活手机后申请退货退款,被销售店铺和网购平台拒绝后又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王先生要求退款退货的诉请,但对王先生要求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开机激活过的手机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吗?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购纠纷案件张某通过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中的店铺购买了一部手机,签收当日,张某连接互联网激活了手机,并下载安装了一款软件。安装后,张某发现该软件出现闪退,无法正常使用,便联系店铺客服人员协商退货。
针对网红 “猴大腕”称“转转二手手机出具阴阳检测报告”一事,11月29日转转官方抖音号回应称,经过调查,在回收检测中,确实存在“屏幕轻微划痕”和“摄像头拍照有斑”的情况,并导致了回收价格的降低。据大众网报道,11月28日,“猴大腕”发布实测视频称,转转二手手机出具阴阳检测报告。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然而,却有人“钻空子”,为牟利肆意滥用这个权利。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原告就4台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将手机二手转卖后要求平台赔偿差价损失。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网络购物也成为很多小伙伴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这网络购物看不见摸不着一不小心就遇到商品实物有色差、材质不符尺码不合适等情况这不我们的小A同学就在网上购买了一款花色款式随机发货的商品到货却发现不是很合适想要退货他能顺利退货吗?
这项服务对于接触网购较少的中老年人来说,了解较少,今天我们就请专业人士为大家做个解读。手机上打开多个网购平台App,能看到大部分平台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有支持或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而有的平台则要在多级点击跳转后,才能看到这一提示。
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助力营造良好的数字营商环境,3月14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七日无理由退货”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对建院以来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特征、裁判规则、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梳理分析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妥善解决此类纠纷的意见建议。
□吕旭阳 (山西大学)路先生在某购物平台的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而从电商平台提供的证据资料可以看到,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原告路先生在平台上关于手机的退货售后单多达77个。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很多便利,但在今年4月份,路某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却被平台驳回,因为平台发现路某近半年来,有77个手机的退货售后订单。路某将此事诉至法院,要求平台赔偿其损失费。就在前久,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