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瑞鹏8月12日,为进一步助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公积金中心、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新模式。
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款支付压力,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将于10月8日起施行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一、适用对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服务协议》,通过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为进一步助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市民安居宜居,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4〕9号)相关要求,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15日对现行提取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现就实施细则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