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学子们将与校园告别,踏上新的征程。在毕业前,不少学生会选择入职心仪的单位开展实习工作。实习期间,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发生了纠纷又该如何认定责任?6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两起相关案例。
王嘉宇是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目前签约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学校的就业达人,近日,他与同学们分享自己的求职经历。王嘉宇介绍,直到大三的第二个学期,自己对个人未来发展仍非常迷茫,转机出现在暑假期间。
常律师:您好!我是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今年3月,我通过面试进入公司实习,随后与公司和学校签署三方协议。目前,我已毕业离校,但公司还未通知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若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至6月的实习期是否能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间之内?
“实习工资每月300元。”近日,广西南宁某公司发布的一则实习生招聘通知引发关注。有评论称:“一天给10元,吃饭都不够。”眼下正值暑假,不少在校生为完成学校实践课程或丰富个人简历,走进企事业单位实习。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之间是什么用工关系?实习生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