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法微课堂# 【结婚后夫妻户口必须在一起吗?】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结婚户口不一定要在一起。因为迁户口是双方自愿的,并没有强制规定双方户口必须在一起。虽然结婚后双方就变成了一家人,但是户口依旧可以保留在自己原来的地方。
#头条情感官方圈子#近日,有一位年轻妈妈给我私信说道,她与自己的丈夫离婚已经有一年多了,可是户口仍然在男方的户口簿上,我想迁移走我的户口,可男方不让我迁移,我该怎么办?只要你是通过法律程序离婚的,户口迁移就不是你的前夫所能左右的。
我认为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不属于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情形,同一个姓氏是完全可以结婚的。以前我国关于结婚的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实施之后,原来的婚姻法不再有效,主要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执行。
据民政部网站7月26日消息,有网民7月18日留言称,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7月26日答复称,婚姻自由主要指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今天,微博热搜榜第一的话题引发网友热烈讨论——#结婚登记须提供户口簿被指违背婚姻自由#。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有网民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很多年轻人往往因为父母粗暴干涉而拿不出户口簿,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史洪举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黑龙江省民政厅出台的《黑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规定,黑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适用于黑龙江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黑龙江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